一、2008年6月18日,蒙古国政府会议根据已任命扎门乌德口岸、扎门乌德市和自由经济区全权代表并开始开展工作的实际,研究讨论相关措施并决定以政府决议下发实施。
二、关于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工作,由总理和政府办公厅主任那·恩和宝力德、工贸部长哈·那仁夫负责在今年第三季度结束之前完成自由经济区投资计划,并付诸实施每个阶段的工作,早日竣工自由经济区院墙未完成部分,理顺自由经济区管委会和政府全权代表的工作衔接,加大自由经济区工作力度。
三、关于扎门乌德以北62公里修路工程,由交通旅游部长热·阿拉喜负责落实业主工作并在招标条款内增加修建到铁路新换装站公路内容。
四、为改善口岸通关设施条件,由副总理玛·恩和宝力德、司法内务部长德·孟克敖日格乐、财经部长策·乌兰负责于7月15日前追加用于购置验放护照设备所需30500美元经费。并且用于移民局扎门乌德办事处的办公和临时拘禁用房、工作人员住宅和检验检疫局工作用车、通讯设备所需经费纳入2009年财政预算。
五、由政府总理和政府办公厅主任那·恩和宝力德、政府全权代表策·巴特尔负责落实关于扎门乌德工作的政府2月20日第63号决议、关于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工作的政府2月27日第73号决议、关于改进口岸检验检疫工作的政府4月18日第145号决议的各项内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如期顺利实施,并将进展情况上报政府。
六、由财经部长策·乌兰负责,将用于扎门乌德公路口岸查验设施修建改造所需的5.8亿蒙图(折合人民币约340万元)纳入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支付。
七、由副总理玛·恩和宝力德、司法内务部长德·孟克敖日格乐、财经部长策·乌兰负责以适当调整充实边检士兵,检验检疫人员和海关官员、警察队伍等办法,解决在扎门乌德口岸经常出现的货物季节性堵塞状况。
八、由副总理玛·恩和宝力德负责对进口的一些食品、建材及其它产品重新制定国家质量认证,并寻求以我国现行认证和标准与邻国的认证和标准相互认可或统一的途径减少货物检验过程漫长而复杂状况。
九、由政府总理和政府办公厅主任那·恩和宝力德、工贸部长哈·那仁夫、政府全权代表策·巴特尔负责制定扎门乌德自由经济区、扎门乌德市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供热、铁路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长远计划,并责成国家和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在2008年12月底之前向政府会议介绍相关详尽工作内容步骤和评价预算。
十、由政府总理和政府办公厅主任那·恩和宝力德、政府全权代表策·巴特尔负责处理和制止在扎门乌德口岸经常出现的非法收费、加重客户负担的行为,并根据7、8月份食品、建材等货物高峰期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和办法,并在7月15日之前向政府会议汇报。